
一、上饶市血站报销政策是什么?
1、献血者用血报销费用的报销标准按照<江西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办法>第四章第二十六条执行。
2、在上饶市血站参加过献血的献血者可享受免费用血的对象包括:【1】献血者本人 【2】献血者配偶 【3】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,涵盖献血者子女、父母、祖父母、曾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祖父母、外曾祖父母、外孙子女。
3、先献血后用血,亦可当日献当日用。
二、血费报销有哪些材料?
1、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所需材料四种:
献血证、身份证、发票、 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清单
2、献血者配偶及直系亲属除第一点四种材料外,还需提供用血者身份证、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(如结婚证、户口本、出生证),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直系亲属需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、居住地社区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单位出具的户籍材料证明原件。
3、特殊情况处理:遇用血者发票、费用清单遗失或缺如等情况,经核对、确认和审核后,可以填写《江西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减免承诺书》给办理。
三、血费报销献血量如何计算?
1、单采血小板1治疗量按1400元(壹仟肆佰元)返还;
2、其他血液成分均按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赣卫医字[2015]139号,附件:江西省血费报销换算标准执行。
3、所有用血返还均需查询核对献血者档案复检结果及血量;
4、献血后复检不合格的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;
5、检验结果合格献血者本人医疗用血:累计献血量<1000ml四年内可享受三倍返还,四年后等量返还;累计献血量≥1000ml,可享受终生无限量返还;
6、献血者的亲属医疗用血,报销时以献血者实际剩余血量为准,报销不超过等量献血量的医疗用血费用;
四、血费报销去哪里?
除市中心血站可以办理报销业务外,血站目前有37家医疗机构实现血费直报,分别是:
十二个县市区人民医院和中医院(合计37家):
⑴、鄱阳县三家:人民医院、中医院、鄱阳湖医院
⑵、余干县两家:人民医院、中医院
⑶、万年县两家:人民医院、中医院
⑷、德兴市三家:人民医院、中医院、铜矿职工医院
⑸、婺源县两家:人民医院、中医院
⑹、弋阳县两家:人民医院、中医院
⑺、铅山县两家:人民医院、中医院
⑻、横峰县一家:人民医院
⑼、玉山县三家:人民医院、中医院、玉山博爱医院
⑽、广丰区两家:人民医院、中医院
⑾、广信区五家:人民医院、中医院、三院、五院、妇保院
⑿、信州区内十家:上饶市人民医院、上饶市中医院、上饶市第二人民医院、东信上饶第五人民医院有限公司、江西医专高等专科第一附属医院、上饶市立医院、上饶清水医院、上饶曙光医院、上饶瑞东医院、上饶春华医院
五、异地报销如何办理?
1、江西省内实现血费直报,如在上饶市献血,在江西省内其他地市用血可在当地血站或就诊医疗机构报销;如在江西省内其他地市献血,在上饶市用血后也可以在上饶市血站及用血医疗机构报销。
2、在上饶市献血,在江西省外用血的,尚无法实现跨省市报销,需要回献血地上饶市进行报销。
3、在江西省外献血,上饶市血站亦无法实现跨省市报销。
六、报销款如何付?
1、根据财务科规定,所有报销返还款项全部由财务科统一汇款。
2、献血者需报销一定要提供账号。账号要做到三统一:开户人姓名、开户行名称、具体账户号码要一致
3、献血者最好留下正确的联系方式。